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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被授予“2006年度海关总署进出口红名单企业”称号及证书



2007年9月27日,天津 -- 近日,天津海关举行了“2006年度海关总署进出口红名单企业”现场授牌仪式。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被授予荣誉奖牌及证书。“红名单”企业是中国海关系统评定进出口企业的最高管理级别。其准入门槛非常高,必须是上一年度进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A类管理企业,而且要自2004年1月1日以来通过海关专门稽查,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海关管理,进出口行为规范,必须连续3年在各地海关、商务、工商、税务、外汇、人民银行等部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评定程序也非常严格,必须充分征求各地海关以及地方有关部门意见。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进出口业务逐年增加,公司在进行各项进出口业务时,始终坚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海关的各项工作和新政策执行,此次入选“红名单”是海关对摩托罗拉诚信守法经营的又一次肯定。

根据海关公布的守法便利原则,被评为“红名单”的企业在全国各口岸均可享受到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查验进出口货物;根据预约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海关优先办理加急通关手续;进出口“海关必验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化验;可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先放后税;按规定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和海关按规定可以提供的其他便利措施。这些优惠措施将进一步加快公司的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给公司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效益,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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